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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解读《2023年招生方案》之“时间篇”

作者:总管理员 时间:2023-06-07 08:31:55 阅读数:837人阅读

1.“6月1日至30日”——网上报名初审时间。所有符合城区入学资格,要求在城区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新生,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或者学生本人,登录“于都县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登记,并按照要求提交入学申请材料。

2.“7月上旬”——对网上审核结果有疑义申诉时间。对网上审核结果有疑义的,可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递交现场复核申请,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联查联审予以明确。

3.“7月15日至16日”——第一类别招生对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7月17日”——第二类别招生对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7月18日”——第三类别招生对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7月19日至20日”——第四类别招生对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或者学生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相应的招生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4.“7月23日至25日”——上户核查时间。各校对核查发现的疑似问题组织人员上户进行核实,严把入学准入关。。

5.“7月30日”——入学资格复核时间。县教科体局组织人员对通过了学校审核的招生对象进行复核。

6.“8月上旬”——学位调剂时间。县教科体局将根据资格审核和学位情况宏观调控。对符合入学资格人数超过学校招生学位数的,按照第一类别、第二类别、第三类别、第四类别招生对象的顺序依次安排学位。对未在资格审核学校安排学位的,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安排到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7.“8月上旬”——公示招生对象入学名单时间。县教科体局完成学位调剂后,将招生对象入学名单在“于都教科体微信公众号”公示。

8.“8月30日至31日”——学生报名入学时间。学生到相应的招生学校报名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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