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202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缓解县城公办学校教师紧缺状况,确保秋季顺利开学,经研究决定,今年暑期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县城公办学校任教。为做好本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计划共265名,其中幼儿教师60名,小学教师65名,初中教师140名,各学段、各学科岗位计划详见《2023年县城公办学校选调教师计划数》(附件1)。
今年选调教师继续分学科分5-10年和11年以上两个教龄段择优选调,选调计划按2:3的比例分配给5-10年和11年以上两个教龄段。当某学科选调计划数为1人时,则该学科选调计划优先安排给11年以上教龄段。
二、选调范围、条件和方式
(一)选调范围
县城公办幼儿园选调范围为全县农村幼儿园编制的在职公办教师;县城公办小学选调范围为全县农村小学在职公办教师(含编制在小学现借用在幼儿园或中学的),农村小学以乡镇为单位,每个学科每个教龄段限选调2人;县城公办初中教师选调范围为全县农村中学在职公办教师(含编制在中学现借用在小学的),每所农村中学的每个学科每个教龄段限选调1人。
(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绩效考核和教育教学质量要求
学校以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教师个人绩效考核或教育教学质量在本单位的排名为依据(其中小学以乡镇为单位),排名须达到中等及以上,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请参加考试选调资格。
3.教师资格要求
幼儿园教师岗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且为幼儿园编制;
小学教师岗位: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初中教师岗位: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报考游泳教师岗位的,还须取得国职游泳救生员证、国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证。
4.任教年限要求
在我县农村学校任教满5年及以上的教师(报考者必须是2018年9月以前招聘录用的教师,含特岗以及三支一扶时间;教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正在接受违法调查、纪律审查的;
(2)近三年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师风规定的;
(3)2022年选调教师考试已入闱但放弃选岗的;
(4)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6.须取消选调资格的,按照《关于印发<2022—2023学年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评估办法>的通知》(于教科体字〔2023〕44号)及《关于印发<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细则>的通知》(于教科体字〔2023〕1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选调方式
采用“考试+其他加分”计算总成绩,分学科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测试成绩高、笔试成绩高、教龄长、身份证年龄大的顺序入闱选调)。
(一)考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方可入闱选调,60分以下不予选调。
2.笔试+专业测试。音、体、美及学前教育学科采取“笔试+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方可入闱选调,60分以下不予选调。笔试总分与专业测试总分各为100分,个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加试成绩×60%。
(二)其他加分
1.班主任加分:2020年9月以来,在我县中小学担任班主任工作及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以县教科体局聘任文件或备案表为准)的,每一完整学期加0.5分,未达到完整学期不计分;跟班和交流轮岗期间由跟班和交流单位出具证明,参照执行,但均不重复计分。
2.2018年1月以来,与所报学科一致的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加分:省、市及我县学科带头人,依次加3分、2分、1分;省、市及我县骨干教师,依次加2分、1分、0.5分;以聘期时间为准,不重复计分,取最高计分项。
3.“现场”比赛类加分:
(1)2018年1月以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学科专业委员会主办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现场课堂教学比赛(不含录像课),按下表加分(逐级选拔的按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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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1月以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学科专业委员会主办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现场说课(试讲)比赛、现场微课比赛、现场命题(含讲题、解题)比赛、现场教学设计比赛、现场教学基本功(技能)比赛(不在此范围的不予加分),按下表加分(逐级选拔的按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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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须在学校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1.公告方式:(1)下发选调公告至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宣传;(2)在于都教科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2.公告时间:2023年8月2日—8月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持《于都县2023年县城公办学校选调教师证明表》(见附件2)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7日—于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原教师进修学校)教学楼报名,报名费80元。各报名教师根据实际教龄(以录用正式教师为准)到相应教龄段报考相应学科。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地点统一照相,8月11日上午8:30—12:00报名教师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序号统一到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原教师进修学校)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报名教师均以编制所在学校身份报名。
(三)考试
1.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只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
2.音乐、体育、美术及学前教育学科采取“笔试+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笔试、专业测试总分各为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8月12日上午9:00—11:00,于都中学初中部。
4.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8月13日,于都中学初中部,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于上午8:00前赶到。专业测试形式及具体要求见附件4。
小学、初中各学科岗位开考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的按1:2核减直至取消选调计划数。
(四)成绩公示:8月15日在教科体局一楼公示栏和于都教科体微信公众号公布总成绩、排位及拟选调人员名单。
(五)选调:入选的教师,于8月20日上午8:30或下午2:30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原教师进修学校)教学楼,分学科分教龄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岗,上午先选幼儿园岗位(8:30前赶到),再选小学岗位(10:00前赶到),下午选初中岗位。入选教师应准时到位选岗,迟到者视为最后选岗,未到者视为弃权处理。本次选调不设递补环节。
五、其他
1.考试全程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考试结束后,县教科体局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视频回放。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通报所在学校。
2.本次选调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如伪造学历、证书、年龄、教龄、业绩、考试舞弊等,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同时,各校长要对《于都县2023年县城公办学校选调教师证明表》或《于都县2023年县城公办学校选调教师补充证明》中以下信息的真实性负责:(1)任教学校及在该校任教年限;(2)2020年9月以来的任班主任的学期数;(3)2022—2023学年的绩效考核和教育教学质量情况;(4)2020—2022学年师德考核情况;(5)2020—2022年度考核情况;(6)加分情况。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学校和校长。
3.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公布选调过程涉及的资格审查、其他加分、考试成绩、拟调人员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县考试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考试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
1.2023年县城公办学校选调教师计划数
2.于都县2023年县城公办学校选调教师证明表
3.于都县2023年县城公办学校选调教师补充证明
4.2023年县城公办学校选调音体美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测试形式及具体要求
于都县考试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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